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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理各类简报和推行电子信息简报工作制度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/04/09


关于清理各类简报和推行电子信息简报

工作制度的通知

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、系):
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及省政府《全省政府系统推动“三减三强两倡导”深化“五型政府建设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》的工作要求,经学校研究,决定从325日起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校内各类简报进行一次全面清理,统一推行电子信息简报工作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范围

各部门(含党委部门、行政部门、业务部门等)、各教学学院(部、系)、各群众团体、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、各直属单位和各类工作委员会、各工作领导小组等正在编发的工作简报、信息简报、工作专报、情况通报、自办小报和印制期刊等各类内部资料(简称简报,下同)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简报工作对于转变作风、改进文风、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,原则上对没有实质内容、可发可不发的简报一律取消。为摸清底数,规范管理,请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已发的各类简报进行全面清理,并填写《简报情况登记表》(见附件),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30日前报送至党委(校长)办公室(联系人:李燕,联系电话:13979895783)。

(二)党委(校长)办公室将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《简报情况登记表》进行清理审查,原则上一律取消各类简报。确需保留的,党委(校长)办公室对简报的必要性、形式、内容、范围等进行严格审查,并将审查结果呈送学校主要领导审定。

(三)审定同意编发或继续保留的有关简报内容,各有关单位于每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党委(校长)办公室,由党委(校长)办公室进行整理、汇总、编排形成《信息简报》(电子版),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“信息简报”专栏告知全校各单位。除《信息简报》(电子版)外,任何单位不得编发简报,不得对外寄送简报,一经发现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
(四)《信息简报》(电子版)主要反映学校重要的工作动态、举措、经验、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内容,凡新闻媒体已刊发报道的内容、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、无更新进展情况或其他事由的,均不纳入《信息简报》(电子版)编发范围。各有关单位如遇特别重大的事项或重要工作,确需向学校领导汇报的,可以报告等形式按规定程序呈报,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。

(五)在今后的工作中,各单位或议事协调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编发有关简报内容的,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,填写《简报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),经党委(校长)办公室核准并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,纳入《信息简报》(电子版)编发范围。

特此通知


党委(校长)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325

景德镇陶瓷大学校长办公室2019325日印发


附件

简报情况登记表


单位

简报名称

刊期

主要内容

报送范围

编发依据

编发状态







(此栏填发行中/申请发行/撤销发行)

单位负责人: 填表人: 日期: 年 月 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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