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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/03/17

各部门,各学院(部、系)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45日放假1天。
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、系)要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工作措施和值班值守制度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;保卫处要妥善安排好安全、保卫和校门管理等工作;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各学院(部、系)要扎实做好师生员工放假期间管理和外出报备工作;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和卫生清洁工作,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。

同时,请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、系)将值班安排于4月3日前分别报送党委(校长)办公室、保卫处。

特此通知。

党委(校长)办公室

2023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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